HACCP体系认证依据的重要更新
为持续改进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以下简称HACCP认证)制度,保持和提升HACCP认证工作的国际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1.0》,增加为HACCP认证依据,现将更新后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予以发布。
本公告相关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于新申请认证的企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要求实施审核;对于已获得认证的企业,认证机构应及时告知有关信息,结合监督审核或到期换证实施补充审核,不增加企业负担。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依据
GB/T 2734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
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1.0》
注: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1.0》具体内容见后。
2.认证机构应在上述认证依据基础上,按照适用的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专项审核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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