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满三年或以上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企业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企业;
3.企业无信用不良记录及重大违规违法等失信行为记录;
4.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需同步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提交《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意向回执表》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中品信用受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委托负责与企业对接申报材料;
2.信用评审。中品信用组织信用管理师及信用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知》。
3.确认等级。企业确认等级结果,与中国企业评价协会签订评价协议并缴纳评价费用(以国家发改委信用中国网站备案为准)。
4.结果发布。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官方网站及搜狐公众平台、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主流网络媒体平台发布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5.颁发牌证。颁发统一样式“中国企业信用评价***级信用企业”牌匾及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