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原料(二)
本类尤其不包括:
——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第二类),半加工的树脂(第十七类);
——医用或兽医用化学制剂(第五类);
——杀真菌剂、除草剂和消灭有害动物制剂(第五类);
——文具用或家用粘合剂(第十六类);
——食品用防腐盐(第三十类);
——褥草(腐殖土的覆盖物)(第三十一类)。
0101 工业气体,单质
1.本类似群各部分之间商品不类似;
2.氨,无水氨与0102第(二)部分工业用挥发碱(氨水),工业用氨水(挥发性碱)类似,与第九版及以前版本0102第(二)部分工业用挥发碱(氨),工业用氨(挥发性碱),工业用挥发性碱(氨水)交叉检索。
3.碱土金属与0601镁类似。